[
  {
    "成果項目": "臺灣山茶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申請期間": "自2025/11/1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臺灣山茶栽培管理技術」。\n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實施地區限於我國管轄區域內，以本技術生產之臺灣山茶種子種苗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不具繁殖能力之加工產品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13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n三、\t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n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n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n(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n(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n(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n(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n(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n(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n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n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臺灣天仙果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申請期間": "自2025/11/1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臺灣天仙果栽培管理技術」。\n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實施地區限於我國管轄區域內，以本技術生產之臺灣天仙果種子種苗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不具繁殖能力之加工產品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n三、\t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n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n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n(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n(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n(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n(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n(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n(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n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n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木材缺點影像辨識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5/06/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塗主任三賢；電話：07-6891028分機11；Email：asan@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木材缺點影像辨識技術」。\n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提供木材缺點影像2,000筆及技術手冊1份，影像授權使用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n三、\t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n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n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n(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n(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n(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n(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n(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n(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n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n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塗主任三賢；電話：07-6891028分機11；Email：asa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山芫荽種子繁殖量產與模組化療育盆景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申請期間": "自2025/06/16起",
    "聯絡方式": "\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李助理研究員俊緯；電話：02-23039978分機2705；Email：hululee@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山芫荽種子繁殖量產與模組化療育盆景製作技術」。\n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以本技術生產之山芫荽及盆景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n三、\t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n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n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n(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n(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n(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n(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n(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n(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n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n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李助理研究員俊緯；電話：02-23039978分機2705；Email：hululee@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食用山蘇花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申請期間": "自2025/06/1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食用山蘇花栽培管理技術」。\n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以本技術生產之食用山蘇花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4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n三、\t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n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n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n(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n(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n(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n(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n(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n(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n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n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南投月桃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5/03/0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南投月桃栽培管理技術」。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間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9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t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月桃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5/03/0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t成果項目：「月桃栽培管理技術」。二、\t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間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8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t授權對象：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t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t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t業者基本資料表。(二)\t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t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t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t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t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t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t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1；Email：dakai0327@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樹木注射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4/07/1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研究員兼副所長孟玲；電話：02-23039978分機 1206；Email：mlw@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注射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技術使用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間為5年；新承接業者授權金新臺幣6萬元；曾授權業者授權金新臺幣5萬元(均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本技術輔導時數：新承接業者4小時；曾授權業者：無。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研究員兼副所長孟玲；電話：02-23039978分機1206；Email：mlw@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桑黃(Phellinus linteus)真菌分離培養及菌株簡易保存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4/07/1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 2654；Email：fch@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桑黃(Phellinuslinteus)真菌分離培養及菌株簡易保存法」。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間為3年；授權金新臺幣1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原生植物風格節水植生牆模組設置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4/02/0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李助理研究員俊緯；電話：02-23039978分機2818；Email：hululee@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原生植物風格節水植生牆模組設置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技術實施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2年；新承接業者授權金新臺幣10萬元；曾授權業者授權金新臺幣7萬元(均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本技術以超過50%以上的原生草本植物配比，提供15平方公尺以下之植生牆配置說明，營造具在地特色的景觀綠牆，搭配節水滴灌系統的導入，以符合節能省水的永續農法。四、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李助理研究員俊緯；電話：02-23039978分機2818；Email：hululee@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樹木根盤保持力之安全性判定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3/11/0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富蘭；電話：02-23039978分機2917；Email：flhsu@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根盤保持力之安全性判定法」。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實施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間7年，授權金新臺幣2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研究員富蘭；電話：02-23039978分機2917；Email：flhsu@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土肉桂台伽1號品種及其組織培養生產苗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申請期間": "2023/7/26~2024/7/25",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副研究員家禎；電話：02-23039978分機2014;Email：chiachen@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土肉桂台伽1號品種及其組織培養生產苗木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品種及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組培苗木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枝葉萃取/加工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4年，授權金新臺幣3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需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副研究員家禎；電話：02-23039978分機2014；Email：chiach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車載式精油蒸餾設備組裝及蒸餾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2023/3/27~2024/3/2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葉助理研究員若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8；Email：zoeyeh@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車載式精油蒸餾設備組裝及蒸餾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2年，授權金新臺幣1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葉助理研究員若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8；Email：zoeye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石薺薴精油純露生產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2023/3/27~2024/3/2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葉助理研究員若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8；Email：zoeyeh@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石薺薴精油純露生產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葉助理研究員若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8；Email：zoeye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改良水蒸氣萃取精油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2022/11/16~2023/11/1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何研究員振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4；Email：chenlung@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改良水蒸氣萃取精油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新臺幣1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何研究員振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4；Email：chenlu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木本植物水耕誘導及魚樹共生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2022/7/22~2023/7/2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木本植物水耕誘導及魚樹共生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4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授權標的：木本植物25種之魚樹共生技術。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洪助理研究員昆源；電話：02-23039978分機2154；Email：ku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泡桐多芽體組織培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須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
    "申請期間": "2022/7/22~2023/7/2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泡桐多芽體組織培養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4年，授權金新臺幣2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須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四、授權標的：泡桐多芽體組織培養技術。五、交付材料：泡桐多芽體營養系組P1瓶共30瓶，每瓶含多芽培植體至少10個，以及營養系組2.5吋盆苗共90株。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七、。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八、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九、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副研究員家禎；電話：02-23316898分機108；Email：chiach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南洋紅豆杉台紅1號品種繁殖、栽培、枝葉採收與後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2022/7/22~2023/7/2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南洋紅豆杉台紅1號品種繁殖、栽培、枝葉採收與後處理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8年，新承接業者之授權金為新臺幣130萬元；授權屆滿再次授權之授權金為新臺幣117萬元，皆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授權標的：南洋紅豆杉台紅1號品種繁殖、栽培、枝葉採收與後處理技術（並且包含紅豆杉屬台紅1號品種權授權）。使用本技術進行台紅1號的繁殖、持有、種植、生產、收穫枝葉，枝葉粗加工與銷售、收穫物之輸出入、銷售。惟禁止販售種苗和禁止以繁殖為目的銷售枝葉。五、交付材料：(一)1,000株紅豆杉台紅1號穴盤分生苗(84孔長腳穴盤，長56.5*寬33.5cm，穴苗直徑4.0cm*高7.0cm，發根帶土，苗高約12cm)。(二)對於授權屆滿再次授權之廠商，則不再交付紅豆杉台紅1號穴盤分生苗1,000株。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七、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八、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九、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副研究員家禎；電話：02-23316898分機108；Email：chiach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茶籽快速冷乾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2022/7/21~2023/7/20",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茶籽快速冷乾法」。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新臺幣1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授權標的：茶籽快速冷乾法。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研究員；電話：02-23316898分機301；Email：yjc@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伽羅木醇型土肉桂品種繁殖栽培與枝葉生產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2022/6/2~2023/6/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伽羅木醇型土肉桂品種繁殖栽培與枝葉生產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伽羅木醇型土肉桂種苗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枝葉生產之加工產品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10年，授權金新臺幣8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四、授權標的：伽羅木醇型土肉桂品種繁殖栽培與枝葉生產技術（含台伽1號植物品種權之授權使用以及該品種枝葉加工產品之利用）。五、交付材料：提供授權業者伽羅木醇型土肉桂苗木200株，另為利於初期大面積栽培母樹，授權契約最多可額外加購伽羅木醇型土肉桂苗木上限為800株，每株200元。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七、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八、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九、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吳家禎副研究員；電話： 02-23316898 分機108；E-mail：chiach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靈芝及假芝檢驗標誌之製作及樹病防治應用",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2/4/2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靈芝及假芝檢驗標誌之製作及樹病防治應用。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實施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13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春旭研究員；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東方栓菌及血紅密孔菌的培養及運用",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
    "申請期間": "自2022/4/20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春旭研究員；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東方栓菌及血紅密孔菌的培養及運用。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實施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2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春旭研究員；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香氛手工紙材料包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
    "申請期間": "自2021/11/1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香氛手工紙材料包製作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新臺幣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何研究員振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4；E-mail：chenlu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白木香種仁油初級生產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
    "申請期間": "自2021/11/1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白木香種仁油初級生產處理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間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1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助理研究員柏亨；電話：02-23039978分機2153；E-mail：afarmer@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青剛櫟印度松露菌根苗之接種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搆」)。",
    "申請期間": "自2021/7/2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青剛櫟印度松露菌根苗之接種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菌根苗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菌根苗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首次授權授權金新臺幣32.8萬元，再次授權(續約)授權金新臺幣26萬元(皆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搆」)。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土肉桂複合蜂蜜加工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1/7/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土肉桂複合蜂蜜加工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間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許副研究員俊凱；電話：049-2895535分機105；Email：dakai0327@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小西氏石櫟松露菌株之培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申請期間": "自2021/7/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小西氏石櫟松露菌株之培養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間為3年，授權金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權利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應具備「我國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搆」)。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苦茶油榨油品質控管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12/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苦茶油榨油品質控管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農會、農業合作社、通過產銷履歷驗證之農民授權金為新臺幣13萬元，其餘對象之授權金則為新臺幣23萬元(均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皆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農民、農會、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謝助理研究員靜敏；電話：02-23039978分機2016；Email：cmhsie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油茶快速成園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12/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油茶快速成園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2萬元 (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本案授權之輔導時數為16小時，業者若另有實務需求，超時部分以2,400元/次收費，交通及住宿費用另計。本案若涉及種苗販售行為仍須配合法規，承接對象須具有種苗登記證。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會、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謝助理研究員靜敏；電話：02-23039978分機2016；Email：cmhsie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提升瓊崖海棠種仁油效率製程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12/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提升瓊崖海棠種仁油效率製程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助理研究員柏亨，電話：02-23039978分機2153；Email：afarmer@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12/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林業剩餘資材樹木標本製作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組長振榮；電話：02-23039978分機2604；Email：zzli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以水淹法處理罹患樹木褐根病疫區",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12/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以水淹法處理罹患樹木褐根病疫區」。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使用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2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會、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竹質燃料顆粒(棒)產製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農會、營利社團法人。",
    "申請期間": "自2020/12/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竹質燃料顆粒(棒)產製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燃料顆粒成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合作業者12萬元；非合作業者30萬元(均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皆不收取。三、授權對象：農會、營利社團法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研究員裕仁；電話：02-02-23039978分機2621；Email：yuj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高效天然防蚊配方",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9/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高效天然防蚊配方」。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1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洪助理研究員昆源；電話：02-23039978分機2154；Email：ku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赤皮種子苗培育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營利社團法人、種苗業者。",
    "申請期間": "自2020/9/1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技術內容：(一)赤皮(Cyclobalanopsis gilva (Bl.) Oerst.)種實採收、種子處理及發芽技術方法。(二)赤皮種子的最佳儲藏條件與方法。(三)赤皮種子苗的育苗條件，包括適當的介質、水分控制、施肥管理等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營利社團法人、種苗業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研究員；電話：02-23316898分機301；Email：yjc@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生產不同色澤之瓊崖海棠種仁油加工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
    "申請期間": "自2020/9/1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生產不同色澤之瓊崖海棠種仁油加工處理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不含外國、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我國管轄區域內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馬副研究員復京；電話：02-23039978分機3840；Email：mfc@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木質吸濕減臭材初步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木質吸濕減臭材初步製作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助理研究員柏亨，電話：02-23039978分機2153；Email：afarmer@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以尿素石灰最佳配方及最適施用方式來控制土壤樹木褐根病的族群",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以尿素石灰最佳配方及最適施用方式來控制土壤樹木褐根病的族群」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使用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新臺幣3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高強度竹漿連史紙抄製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高強度竹漿連史紙抄製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徐助理研究員健國，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0；Email：aghy@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常壓蒸煮製備竹漿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常壓蒸煮製備竹漿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4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本所何振隆組長；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4；Email：chenlu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使用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5年；首次授權之授權金為新臺幣158萬元；業者授權期滿再續約將予以授權金優惠為新臺幣68萬元，皆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應用生物炭改良都市林土壤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未限定資格或條件",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應用生物炭改良都市林土壤技術」（包含「都市林木土壤介質改良技術」以及「都市屋頂綠化植栽介質改良技術」等２項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金額分列如下(均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均不收取。(一)Ａ「都市林木土壤介質改良技術」授權金20萬元。(二)Ｂ「都市屋頂綠化植栽介質改良技術」授權金20萬元。(三)。Ａ＋Ｂ「應用生物炭改良都市林土壤技術」授權金30萬元。三、授權對象：未限定資格或條件。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研究員裕仁；電話：02-23039978分機2621：Email：yuj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觀音樹種子苗培育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營利社團法人、種苗業者。",
    "申請期間": "自202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技術內容：(一)觀音樹果實採收及種子處理的最佳方法。(二)觀音樹種子的快速發芽技術方法，使播種後能在短期內整齊發芽，以降低育苗成本並提高育苗率。(三)觀音樹種子的最佳儲藏條件與方法。(四)觀音樹種子苗的育苗條件，包括適當的介質、水分控制、施肥管理等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授權對象，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4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三、授權對象：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營利社團法人、種苗業者。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設立登記文件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一般農民、農會、農業合作社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研究員；電話：02-23316898分機301；Email：yjc@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深脈松露二葉松菌根鑑定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2/20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深脈松露二葉松菌根鑑定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實施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傅春旭博士，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山葵簡易栽培套組",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2/0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山葵簡易栽培套組」。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山葵栽培套組及山葵植株）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傅春旭博士，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深脈松露五葉松菌根接種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2/0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深脈松露五葉松菌根接種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利用本技術生產之產品（深脈松露五葉松菌根苗及深脈松露）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傅春旭博士，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山葵健康分株苗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1/2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山葵健康分株苗處理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利用本技術生產之產品（山葵植株分株苗根莖葉及其加工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2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傅副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天麻共生蜜環菌的培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1/2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天麻共生蜜環菌的培養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利用本技術生產之產品（蜜環菌培養發酵萃取的菌絲及成分）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2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傅副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台灣油杉種子苗培育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0/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台灣油杉種子苗培育技術」。二、技術內容：(一)台灣油杉果實採收及種子處理的最佳方法，包含空粒的汰選技術。(二)台灣油杉種子的快速發芽技術方法，使播種後能在短期內整齊發芽，以降低育苗成本並提高育苗率。(三)台灣油杉種子的最佳儲藏條件與方法。(四)台灣油杉種子苗的育苗條件，包括適當的介質、水分控制、施肥管理等技術。(五)本案提供300株台灣油杉種子苗作為被授權者學習本技術之材料。三、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8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四、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被授權業者或自然人取得授權後如未來擬對外販售種苗，必須先取得種苗登記證。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博士；電話：02-23316898分機301；Email：yjc@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工業用觀音樹樹葉果膠初階製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9/10/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工業用觀音樹樹葉果膠初階製程」。二、技術內容：(一)製造果膠粉的觀音樹樹葉前處理方法與程序。(二)生產優良果膠之觀音樹樹葉節能快速冷乾技術。(三)觀音樹葉果膠粉的初階製程與儲藏方法。三、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4年；授權金為新臺幣 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本技術開發之產品僅限工業用，不得用於食用用途。四、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博士；電話：02-23316898分機301；Email：yjc@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植物組織細胞水分低溫萃取製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9/8/2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植物組織細胞水分低溫萃取製程」。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自然人及原住民(含團體與個人)，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 ；授權金為業者、自然人新臺幣10.6萬元，原住民(含團體與個人)新臺幣6.36萬元（皆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原住民團體與原住民個人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1份。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育林組謝靜敏小姐(02-23039978分機2016；Email：cmhsie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X-ray法判讀評估密度及樹齡之非破壞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9/7/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X-ray法判讀評估密度及樹齡之非破壞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使用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林研究員兼組長振榮，電話：02-23039978分機2604；Email：zzli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木質複合3D列印線材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9/7/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木質複合3D列印線材製作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塗副研究員三賢，電話：02-23039978分機2601；Email：asa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深脈松露菌株之培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9/8/2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深脈松露菌株之培養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臺灣地區，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七)本案承接業者若擬採帶有松露菌種之樹苗進行販售獲利，請併附種苗業者登記證影本1份。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行下載。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林助理研究員介龍，電話：02-23039978分機2660；Email：dragonli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蘭菌在綬草繁殖上之應用",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9/2/2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蘭菌在綬草繁殖上之應用」。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臺灣地區，產品銷售出口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1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傅副研究員春旭，電話：02-23039978分機2654；Email：fch@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木製手機音箱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9/2/2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木製手機音箱製作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臺灣地區，產品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林研究員兼組長振榮，電話：02-23039978分機2604；Email：zzli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竹纖格拉辛紙製程改良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9/2/2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竹纖格拉辛紙製程改良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臺灣地區，產品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0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業者基本資料表。(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連結]），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何副研究員振隆，電話：02-23039978分機3704；Email：chenlu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牛樟種子苗培育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且所營事業資料必須載有種苗業相關項目)、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農民",
    "申請期間": "自2018/11/2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牛樟種子苗培育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牛樟種子苗的省工育苗體系，包括適當的介質、水分控制、施肥管理、健化管理、基本病蟲害防治等技術，估計可以提高育苗率10~50%(視個別苗圃之牛樟幼苗遭受病蟲害程度而定)，並降低育苗成本15%以上。 (二)交付材料：提供承接技術業者學習本技術之200株高度60cm以上牛樟種子苗。業者如有建立種質園之需求，可於契約向林試所加購高度60cm以上牛樟種子苗(300元/株)，並以加購300株為上限，惟實際可加購數依林試所當時可以提供數量為準。以上價格均不含苗木運送費用。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種苗業者及農民，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2年；授權金為新臺幣9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之法人或其他團體(且所營事業資料必須載有種苗業相關項目)、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農民。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 (五)農民、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雙方簽訂本案非專屬授權契約後，始得授權辦理本技術移轉事宜。被授權業者或農民於契約規定技術移轉期間如需進行種苗販售，應自行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保濕油茶月牙油配方",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8/10/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保濕油茶月牙油配方」。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6萬元（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本案輔導時數4小時，輔導人數最多以3人為限。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攀枝花松露的菌株分離培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攀枝花松露的菌株分離培養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密花胡頹子栽培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密花胡頹子栽培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香氛精油時空膠囊DIY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香氛精油時空膠囊DIY製作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6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垂枝石松之體外有性繁殖再生苗之增殖、馴化及利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且行業類別為盆景及其他花卉栽培業、農業合作社或具種苗業登記證之業者及自然人等",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垂枝石松之體外有性繁殖再生苗之增殖、馴化及利用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1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且行業類別為盆景及其他花卉栽培業、農業合作社或具種苗業登記證之業者及自然人等。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垂枝石松體外無性繁殖再生苗之增殖、馴化及利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且行業類別為盆景及其他花卉栽培業、農業合作社或具種苗業登記證之業者及自然人等",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垂枝石松體外無性繁殖再生苗之增殖、馴化及利用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4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且行業類別為盆景及其他花卉栽培業、農業合作社或具種苗業登記證之業者及自然人等。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本案技術使用「垂枝石松及小垂枝石松體外無性大量繁殖方法」發明專利之一部分，發明第I386158號步驟9-12。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劉慧玲小姐(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黃怡菁副研究員(02-23039978分機2702)。"
  },
  {
    "成果項目": "長葉腎蕨、東方狗脊蕨之體外繁殖再生苗之增殖、馴化及利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 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長葉腎蕨、東方狗脊蕨之體外繁殖再生苗之增 殖、馴化及利用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 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3年，授權 金為新臺幣12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 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 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 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 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 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印度松露的菌株分離培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印度松露的菌株分離培養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列當栽培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8/06/2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 一、成果項目：「列當栽培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不限，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單株簡易樹冠幅量測方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8/01/2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單株簡易樹冠幅量測方法」。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03,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研究成果申請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傅副研究員春旭(02-23039978分機2654)。"
  },
  {
    "成果項目": "乾式擴香法及配方",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8/01/2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乾式擴香法及配方」。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85,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研究成果申請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洪助理研究員昆源(02-23039978分機2710)。"
  },
  {
    "成果項目": "油茶快速成園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已領有種苗登記證者",
    "申請期間": "自2018/01/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油茶快速成園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03,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銷售總額1%，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已領有種苗登記證者。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申請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種苗登記證影本。 (四)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五)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六)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四)及(五)款所需文件。 (七)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五)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謝助理研究員靜敏(02-23039978分機2006)。"
  },
  {
    "成果項目": "小果油茶扦插苗增產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已領有種苗業登記證者",
    "申請期間": "自2018/02/2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小果油茶扦插苗增產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技術移轉方式公告徵求具種苗業登記證之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銷售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臺幣101,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銷售總額1%，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已領有種苗業登記證者。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研究成果申請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種苗業登記證影本。 (四)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五)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六)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四)及(五)款所需文件。 (七)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五)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逕洽本所謝助理研究員靜敏(02-23039978分機2006)。"
  },
  {
    "成果項目": "肉桂醛型土肉桂繁殖與肉桂醛及黃酮類生產利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7/08/2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肉桂醛型土肉桂繁殖與肉桂醛及黃酮類生產利用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58萬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臺灣紅豆杉種子苗培育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7/08/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臺灣紅豆杉種子苗培育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臺灣紅豆杉果實採收及種子處理的最佳方法，包含空粒的汰選技術。 (二)臺灣紅豆杉種子的快速發芽技術方法，使播種後能在短期內(7個月內)整齊發芽，以降低育苗成本並提高育苗率。 (三)臺灣紅豆杉種子的最佳儲藏條件與方法。 (四)臺灣紅豆杉種子苗的育苗條件，包括適當的介質、水分控制、施肥管理等技術。 (五)交付材料：隨案提供100株20-60cm臺灣紅豆杉種子苗；另視需求可再價購上限200株之苗木，每株以100元計價。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技術移轉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為新台幣4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申請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冷榨苦茶油優化製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7/08/2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冷榨苦茶油優化製程」。 二、技術內容： (一)儲藏茶籽最適溫度及種子含水率的調控技術。 (二)製造頂級苦茶油的榨油製程： 1.榨油方法、機器設備的選擇。 2.榨油前的茶籽篩選、材料製備與含水率與調控。 3.最佳榨油率的製程條件：茶籽炒焙溫度與時間、製程溫度。 4.最佳苦茶油的製程條件：茶籽選擇、茶籽炒焙溫度與時間、製 程溫度，如翠綠色茶油(大、小果均可)。 5.客製化苦茶油的製程條件。 (三)冷榨苦茶油的保存方法與條件。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技術移轉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32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不收取。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申請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具護膚機能之紅豆杉品系與栽培採收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7/06/0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具護膚機能之低毒性紅豆杉品系繁殖與栽培採收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萬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何政坤組長，電話：02-23039978分機2002；Email：ckho@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新植小果油茶園之豐產模式建立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7/06/1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 成果項目：「新植小果油茶園之豐產模式建立技術」。 二、 技術內容： (一)本技術係新植小果油茶園之豐產模式建立技術，以篩選出之優良家系及從其培育之苗木為基礎，從種植地點篩選、規劃、整地、栽植、施肥、整枝修剪等管理技術著手，達到豐產之目標。搭配適當的栽培管理技術，營造一個優質的油茶園，其產量粗估至少提升30%以上。 (二)交付材料：小果油茶優良家系之苗木，每株單價25元，林業試驗所供應總量上限為50,000株，依苗圃現場實際得交付數量為準，交付完畢為止，且苗木不得轉賣。 三、 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5萬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主持人許俊凱助理研究員；電話：049-2895535分機105；Email：dakai0327 @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節能省工之苦茶籽冷乾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7/06/1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節能省工之苦茶籽冷乾法」。 二、技術效能與內容： (一)效能：傳統採用的日曬作業環境常難以獲得潔淨茶籽，且需看天而行，常因陰雨氣候而使茶籽發霉，又乾燥完成的時間無法有效掌握，且現場必須有人看守，隨時因應氣候變化而機動收存及曝曬，耗費了昂貴的人力。另果實的乾燥脫殼與茶籽的乾燥過程對茶油的油品品質影響甚鉅，日曬法因地面高溫(可高達50℃)及太陽輻射的長時間作用下，可能降低苦茶油抗氧化等有效成分而影響了油品品質。本案所提供的室溫(25~30℃)冷乾技術可完全解決上述問題，有效降低人力及設備成本，可達以下效能：(1)於10天內就能將全濕生果乾燥到儲藏所需之種子含水率(約5%)。(2)完全不受天候、人力限制所影響，每天早晚翻動果實種子一次即可，省時省工。(3)以14坪的空間為例，每次可以乾燥處理2.4公噸之苦茶生果或茶籽，設備費僅需約新台幣28萬(可能因乾燥室所處環境空間及使用者對設備材料要求而有所差異)，設備全部啟動每天電費約新台幣1000元(非熱烘)。 (二)內容：(1)協助廠商或農民現場規劃設計乾燥室及乾燥設備。(2)提供諮詢茶果及茶籽乾燥相關技術及處理條件。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及自然人，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為新臺幣6萬（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楊正釧博士；電話：02-23316898分機3..."
  },
  {
    "成果項目": "提高小果油茶異交率促進果實生產之優良家系新植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7/06/1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提高小果油茶異交率促進果實生產之優良家系新植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篩選優良家系於栽種時進行家系及空間等之配置。搭配適當的栽培管理技術，營造一個優質的油茶園，其產量粗估至少提升20%以上。 (二)交付材料：小果油茶優良家系之苗木，每株單價25元，單一業者交付苗木上限為10,000株，林業試驗所供應總量為50,000株，超過部份不再供應，交付完畢為止。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0萬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主持人許俊凱助理研究員；電話：049-2895535分機105；Email：dakai0327 @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山葵種子貯藏及整齊實生苗之促成栽培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7/06/1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山葵種子貯藏及整齊實生苗之促成栽培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山葵當年新鮮種子於採收後的貯藏方法，包括種子在貯藏前的消毒方法、分裝方式，貯藏介質、貯藏條件及貯藏期限。 (二)新鮮種子及經過各個不同貯藏期之種子的整齊發芽(發芽率在7-14天內可高達90%以上)技術。 (三)經整齊發芽後之實生苗的促成育成技術，即使實生苗快速整齊(可在1.5-2.5個月內)長成具有3片以上本葉之定植苗。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一般業者授權金為18萬5千元，產學合作業者為11萬元，均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洽詢本所黃怡菁博士，電話：02-23039978分機2702；Email：ching@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原木段之高溫乾燥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在臺灣地區實際進行木竹材加工之業者。",
    "申請期間": "自2017/04/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原木段之高溫乾燥技術」。 二、技術內容： (一)以高溫乾燥技術使原木段不發生劈裂。 (二)針葉樹原木段乾燥後樹皮黏著不脫落。 (三)依材料原始含水率情形施以不同的前處理。 (四)原木段最終乾燥時間。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在臺灣地區實際進行木竹材加工之業者。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97）洽取。相關技術內容請逕向李銘鐘助理研究員洽詢，電話：02-23039978分機2712，Email：mclee@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牛樟種質復育園的建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7/03/1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牛樟種質復育園的建立」。 二、技術內容： (一)牛樟種質園的規劃設計，包括現場評估諮詢。 (二)協助蒐集及提供不同種源之優良牛樟苗木。 (三)牛樟栽植造林技術。 (四)牛樟母樹園、採種園之建立與經營管理。 (五)牛樟種子的快速發芽方法。 (六)牛樟種子苗育苗體系之建立。 (七)交付材料：本案另可提供不同種源之優良牛樟苗木以協助廠商建立種質園。苗木價格及提供數量另計，相關細節請逕洽本案主持人。 三、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4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00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業者販售苗木收益3%(須外加營業稅)。 四、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六、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生產不同色澤之瓊崖海棠種仁油加工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6/09/1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生產不同色澤之瓊崖海棠種仁油加工處理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94,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油品銷售淨額2%（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 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6/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成果項目：「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不限，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單一國家/地區為新台幣1,400,000元整，複合國家/地區(二個國家/地區以上)為新台幣2,500,000元；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須外加營業稅）。 申請資格：需與本所已辦理「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技術移轉在案之業者。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樹木外科手術之施作流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6/05/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外科手術之施作流程」。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98,000元整；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需與本所已辦理「樹木外科手術之施作流程」技術移轉在案之業者。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青剛櫟印度松露菌根苗之接種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6/10/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青剛櫟印度松露菌根苗之接種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328,000元整；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樹木注射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6/03/0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注射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 新台幣5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工程營收2%（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類別，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垂枝石松微體繁殖方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5/11/2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垂枝石松微體繁殖方法」。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 每品系新台幣12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淨額2%（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類別，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樹木褐根病快速檢測套組",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5/11/2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褐根病快速檢測套組」。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 新台幣25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勞務銷售淨額2%（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類別，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超高速真空模組增加精油萃取之創新連接器",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5/11/2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超高速真空模組增加精油萃取之創新連接器」。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類別，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牛樟優良組織培養品系A1~A5",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12/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 一、成果項目：「牛樟優良組織培養品系A1~A5」。。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 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每品系新台幣226,000元整 ，衍生利益金為苗木銷售金額2.5%（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 ）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 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 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 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 （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 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 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小果油茶種子苗之培育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12/1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小果油茶種子苗之培育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96,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苗木銷售金額3%（須外加營業稅）。。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小組（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山葵在植物工廠之種植及栽培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08/1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山葵在植物工廠之種植及栽培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產學合作業者為新台幣23,000元整；非產學合作業者為新台幣8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桃花心木果實藝品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08/1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桃花心木果實藝品製作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高效天然防蚊配方",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08/1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高效天然防蚊配方」。。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2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金額1.5%（須外加營業稅）。。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筆筒樹孢子繁殖體系的建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08/1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筆筒樹孢子繁殖體系的建立」。。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20,000元整；本案不收取衍生利益金（須外加營業稅）。。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樹木危險性的檢查及診斷技術-應力波2D檢測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07/1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危險性的檢查及診斷技術-應力波2D檢測技術」。。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9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肉桂醛型土肉桂繁殖與肉桂醛及黃酮類生產利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4/06/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肉桂醛型土肉桂繁殖與肉桂醛及黃酮類生產利用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30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額度2%（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竹稈材之乾燥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在臺灣實際進行竹稈材加工之業者。 ",
    "申請期間": "自2014/06/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竹稈材之乾燥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並在臺灣實際進行竹稈材加工之業者。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山葵健康種子的生產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
    "申請期間": "自2014/06/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山葵健康種子的生產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18,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生產10-DAB之南洋紅豆杉臺紅3號及其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
    "申請期間": "2014/01/29~ 2014/02/25",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 一、成果項目：「生產10-DAB之南洋紅豆杉臺紅3號及其栽培管理技術」。 二、本案以專屬授權方式公開徵求業者（詳投標須知），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10年；授權金為新台幣500,000元以上；衍生利益金為苗木銷售價之2.5%，枝葉銷售額之3.75%，10-DAB銷售額之1.5%（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至103年2月25日下午5時止。 開標時間：103年2月27日下午 2點。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投標清單(附件3) (八)押標金 六、申請人經本所決標通過後，議訂技術專屬授權契約（附件4）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檢測木竹材之縱向音速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
    "申請期間": "自2013/10/1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檢測木竹材之縱向音速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木藝創作組裝材料包及成品",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申請期間": "自2013/06/1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木藝創作組裝材料包及成品」。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4,8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其他團體或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個人)。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自然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並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抗枝癭姬小蜂桉樹品系繁殖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3/07/1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抗枝癭姬小蜂桉樹品系繁殖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5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苗木售價2%（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古蹟及傳統建築之木質構件劣化的檢查及診斷評估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3/07/1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古蹟及傳統建築之木質構件劣化的檢查及診斷評估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42,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以油茶粕製作顆粒燃料之成型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3/03/01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以油茶粕製作顆粒燃料之成型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油茶洗潔液配方",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2/07/20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油茶洗潔液配方」。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56,000元整；衍生易益金為銷售金額2%（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台灣原生檄樹優良品系及其栽培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2/07/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台灣原生優良檄樹品系及其栽培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每一品系為新台幣2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框組壁式木構造房屋耐久性壁體設計",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2/04/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框組壁式木構造房屋耐久性壁體設計」。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合作業者為新台幣23,000元整，非合作業者為新台幣173,000元整；衍生利益金1% （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以水淹法處理罹患樹木褐根病疫區",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2/04/25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以水淹法處理罹患樹木褐根病疫區」。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7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承作相關案件工程金額之1%（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公告訊息／技轉公告／」區，進入本技轉公告進行下載。"
  },
  {
    "成果項目": "生產10-DAB之南洋紅豆杉臺紅2號與3號及其栽培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
    "申請期間": "2012/02/06~ 2014/11/30",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詳細技轉內容請與林試所沈小姐聯繫 mercyshen@tfri.gov.tw"
  },
  {
    "成果項目": "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香港地區之法人(在香港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2011/12/27~ 2016/12/2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境外授權業者，授權地區限香港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4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香港地區之法人(在香港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影本1份。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多功能多角度植物組合展示盒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11/14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多功能多角度植物組合展示盒製作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6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3％（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進行下載，亦可點選「本所新聞／資訊快報」區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多角度複合式植物造景展示箱",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12/1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多角度複合式植物造景展示箱」。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衍生利益金2%。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專利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專利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進行下載，亦可點選「本所新聞／資訊快報」區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牛樟實生苗育苗體系之建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12/0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牛樟實生苗育苗體系之建立」。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4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65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等資料，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服務網」首頁（https://www.tfri.gov.tw），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進行下載，亦可點選「本所新聞／資訊快報」區進行下載，或向本所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電話：(02)23039978分機3882)洽取。"
  },
  {
    "成果項目": "土窯建造技術及土窯生產竹碳之品質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9/2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土窯建造技術」及「土窯生產竹炭之品質管理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
  {
    "成果項目": "樹木褐根病PCR快速檢測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2011/10/27~ 2016/10/2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褐根病PCR快速檢測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PCR檢測樣本售價5%(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
  {
    "成果項目": "牛樟種子的生產與發芽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8/0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牛樟種子的生產與發芽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6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種苗銷售總額3％（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認識樹木褐根病筆記書",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8/0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認識樹木褐根病筆記書」。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可印刷之種籽紙製程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8/0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可印刷之種籽紙製程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8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總額5％（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室內觀賞植物展示盒",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6/27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室內觀賞植物展示盒」。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33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總額3％（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高耐燃板之製法及其成型裝置",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6/23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高耐燃板之製法及其成型裝置」。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2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微波快速萃取精油之裝置及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6/23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微波快速萃取精油之裝置及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24,0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總額3％（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三)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三)及(四)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臺灣重要的原生樹種臺灣肖楠、珊瑚樹、相思樹、樟樹、楊梅之種子發芽促進方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1/04/2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臺灣重要的原生樹種臺灣肖楠、珊瑚樹、相思樹、樟樹、楊梅之種子發芽促進方法」。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授權金衍生利益金一併收取為新台幣400,000元整（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高耐久性膠彩畫專用紙",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0/12/07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高耐久性膠彩畫專用紙」。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產學合作業者新台幣100,000元整，非產學合作業者新台幣180,000元整；衍生利益金均為產品銷售額3％（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
  {
    "成果項目": "哈氏木黴菌運用於生物防治」非專屬授權技術移轉",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0/07/19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哈氏木黴菌運用於生物防治」。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5萬元整，衍生利益金為防治工程標案金額1.5％（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蘭嶼羅漢松種子的儲運方法與最佳儲藏條件",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0/07/1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蘭嶼羅漢松種子的儲運方法與最佳儲藏條件」。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6萬元整，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9萬元整，不收取衍生利益金（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以尿素石灰最佳配方及最適施用方式來控制土壤樹木褐根病的族群",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0/06/17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以尿素石灰最佳配方及最適施用方式來控制土壤樹木褐根病的族群」。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3萬元整，衍生利益金為防治工程標案金額2％（均須外加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手工製種籽紙",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0/05/12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手工製種籽紙」。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衍生利益金占產品銷售額5％；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5萬元整；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7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天然樹木之植物資料庫（第二代）",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10/03/04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天然樹木之植物資料庫（第二代）」。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不收取衍生利益金；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0萬元整；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30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雙重冷卻泛用型精油萃取裝置",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09/12/16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雙重冷卻泛用型精油萃取裝置」。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157,500元整；衍生利益金為產品銷售額之3%。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1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 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樹木外科手術之施作流程",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09/09/25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外科手術之施作流程」。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35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 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樟芝子實體與菌絲體之鑑定方法",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09/09/25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樟芝子實體與菌絲體之鑑定方法」。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及衍生利益金收取如下： （一）公司內部控管：授權金之參考價為新台幣20萬元整，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二）對外提供鑑定服務：授權金之參考價為新台幣40萬元整，衍生利益金以鑑定服務費3%計算。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 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竹柏種子之解除休眠、儲運方法與最佳儲藏條件",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09/07/28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竹柏種子之解除休眠、儲運方法與最佳儲藏條件」。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3年。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0萬元正，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5萬元正。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五)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六)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三)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 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研管會」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土窯生產竹炭之品質管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自2009/06/06起",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土窯生產竹炭之品質管理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授權期限為2年。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21萬元正，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27萬元正。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申請人擬用於建造土窯之土地，應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之相關規定，申請林業設施之容許使用後，始得申請本技術移轉案。 六、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四)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及(三)款所需文件。 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國產竹材之燒炭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2009/02/16~ 2009/03/3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國產竹材之燒炭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地區限台灣地區，不訂定授權期限。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0萬元正，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30萬元正。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申請人擬用於建造土窯之土地，應依「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之相關規定，申請林業設施之容許使用後，始得申請本技術移轉案。 六、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四)款所需文件。 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七、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
    "申請期間": "自2008/09/11起 ",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樹木褐根病防治檢驗流程及檢體檢驗標誌之製作」。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期限為5年。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32萬元正，非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00萬元正；衍生利益金為承作相關案件工程金額之3％。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公告期間2個星期，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料表(附件1)。 (二)公司設立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1份。 (五)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四)款所需文件。 成立一年內之新公司免附(四)款所需文件。 六、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理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雜交桉(GUT5)之基因轉殖體系及抗寒基因之轉殖",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6/06/02~ 2007/06/0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合作廠商，並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及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10年，授權金300萬元，占計畫總經費之比例600%，衍生利益金為產品售價之2.5％。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優良赤桉(48)、雜交桉(GU1)營養系之試管內多芽體繁殖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6/03/16~ 2007/03/15",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合作廠商，並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及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5年，技術服務費10萬元，衍生利益金為產品售價之3.0％。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優良赤桉(48)、雜交桉(GU-1)及轉殖C4H基因赤桉(AS21-1)之營養系及其扦插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及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4/04/13~ 2005/04/12",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合作廠商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及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10年，授權金新台幣175萬元，衍生利益金為產品售價之2.5％。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楊梅、樟樹與無患子等種子之發芽促進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4/04/13~ 2005/04/12",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非專屬授權方式移轉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2年，合作廠商授權金：8萬元，非合作廠商授權金：25萬，授權期間並收取銷售金額0.5％為衍生利益金。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竹黃製作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及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6/06/26~ 2007/06/25",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及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78萬元，衍生利益金占產品售價之比例 2.5%，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天然樹木組織粗萃液藥物篩選",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7/10/22~ 2008/10/21",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5年，授權金:102萬元，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木構步道施工技術：框架組合式無釘接外露、止滑溝設計",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6/03/16~ 2007/03/1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5年，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46萬元，非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44萬元，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土窯燒製竹炭之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6/06/02~ 2007/06/02",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1年，授權金為新台幣60萬元，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枯草桿菌及放射線菌生物製劑之應用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6/06/26~ 2007/06/26",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2年，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16萬元，非合作業者授權金為新台幣50萬元，不收取衍生利益金，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台灣紅豆杉T1化學品系繁殖、栽培、枝葉採收與後處理技術",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7/02/12~ 2008/02/12",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1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為300萬元(含原案T1品系之非合作業者授權金94萬元)，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衍生利益金占產品售價之比例如下： ‧紫杉醇銷售額之1% ‧紫杉醇粗品銷售額之1.25%(取代10-DAB) ‧枝葉產品銷售金額之3.75%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牛樟多芽體組織培養、出栽與繁殖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申請期間": "2007/07/23~ 2008/07/23",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成果項目：「牛樟多芽體組織培養、出栽與繁殖技術」。 二、本案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公告徵求業者，授權期限為2年，授權金及衍生利益金收取如下列： (一)組織培養、出栽與繁殖技術：授權金額30萬元；衍生利益金占苗木售價比例2.5%。 (二)牛樟營養系：每營養系授權金額2萬元。 (三)初期技轉所需營養系苗木可由本所以代培育苗計畫協助培育苗木。 三、申請資格：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法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登記者)或其他團體。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開始受理。 五、有意願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下列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廠商基本資料表(附件1)。 (二)公司設立登記文件或工廠登記證影本1份。 (三)營利事業登記證影本1份。 (四)營業稅或營利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聯影本1份。 (五)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2)。 法人、農民團體、產銷班免附(二)－(四)款所需文件。 六、申請人經本所審查通過後，簽訂技術移轉合約書（附件3）後辦理技術移轉事宜。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
  {
    "成果項目": "桉樹類及相思樹類之優良營養系",
    "授權方式": "專屬",
    "申請資格": "移轉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8/01/07~ 2009/01/07",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專屬授權移轉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授權期限為10年，授權金4千3百萬元，衍生利益金：占產品售價之比例2.5%，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
  {
    "成果項目": "麻瘋樹組織培養增殖量產技術",
    "授權方式": "非專屬",
    "申請資格": "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申請期間": "2008/05/13~ 2009/05/13",
    "聯絡方式": "所需申請表格及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請逕由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fri.gov.tw)網站首頁點選「為民服務／下載服務」區下載。",
    "技轉公告內容": "一、本技術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農業相關機構、農機工廠、農機公司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製造、販賣與銷售。 二、本案為非專屬授權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0萬元，付款方式依合約規定，年繳衍生利益金為組培苗銷售額之2.5%，於每年3月底前支付。 三、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一年內，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四、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1)業者基本資料表；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營利(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4)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年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5)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向本所提出申請，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定合約後據以實施。 (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五、技術移轉相關規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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